报考教师资格证的条件
报考教师资格证的条件
1、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3、学历合格;4、思想品德鉴定合格;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符合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
7、取得高等学校“小教”、“幼教”专业本科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取得高等学校“小教”、“幼教”专业专科(含“三沟通”、“五年制”专科)毕业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可作为合格学历。
8、经国家有关认定国外学位(学历)的机构认可的,在国外取得的相应学历,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9、在校生仅限毕业年级生报考,报考时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