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岛湖”事件主要案犯伏法
“千岛湖”事件主要案犯伏法
1994年3月31日16时许,吴黎宏、胡志瀚、余爱军携带作案工具乘坐摩托艇到千岛湖伺机作案。当载有台湾游客的“海瑞”号游船经过时,3人持猎枪、斧头等作案工具登船抢劫并纵火焚船,致使该船24名台湾居民以及8名大陆居民(2名导游,6名船员)全部遇难,从而酿成一起特大抢劫纵火杀人案,即“千岛湖事件”。
事件发生后,浙江省公安机关调集300余名警力,案发后仅17天即侦破此案。4月19日,浙江省检察机关批准依法逮捕3名案犯。6月1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杭州对千岛湖“海瑞号”游船抢劫纵火杀人案进行公开审理,3名罪犯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两罪并罚,分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